寓所 YUSUO

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:2026 年 9 月 9 日

歡迎使用寓所 YUSUO(yusuo.app,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。使用本服務即表示你同意以下條款。如果你不同意,請停止使用。

一、服務說明與目前階段

本服務是一個台灣住宅租屋資訊平台,提供房源刊登、條件搜尋、收藏、儲存搜尋條件並接收新房源通知、站內訊息、看房預約與檢舉等功能。

本服務目前處於早期試用階段。
功能與介面可能隨時調整,也可能出現中斷或錯誤。請不要將本服務作為唯一的資料保存管道,重要資訊請自行留存副本。

二、平台的角色——請務必理解

本服務只是資訊刊登與媒合平台,不是租賃契約的當事人。
我們不是出租人、不是承租人、不是仲介,也不參與任何租賃契約的締結、履行、給付或糾紛處理。租賃關係只存在於刊登者與承租人之間。

因此,本服務不保證

房源內容由刊登者自行提供並負完全責任。平台在發布時檢查必要欄位,並受理事後檢舉,不等於實地查核或產權驗證

看屋與交易安全

三、帳號

公開註冊僅開放「租客」、「屋主」、「房仲」三種身分。管理員帳號不開放註冊。

四、刊登者的義務

以屋主或房仲身分刊登房源時,你聲明並保證:

  1. 你有合法的出租權限,且刊登內容為真實存在、目前確實可出租的房屋。
  2. 據實揭露租金、押金、管理費、坪數、樓層、設備與居住條件。系統提供「頂樓加蓋」、「可吸菸」等特殊條件欄位,屬於應據實揭露的重要事項,不得隱匿。
  3. 照片為該房源的真實照片,且你擁有照片的使用權,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權或肖像權。
  4. 不刊登不存在或已出租的房源作為誘餌,招攬看屋後再推銷其他物件。房屋出租後應盡速標記為已出租。
  5. 若你以房仲或不動產經紀業身分刊登,應依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令合法登記並具備執業資格,並遵守相關廣告規範。
禁止租屋歧視
依《住宅法》關於居住權平等與禁止歧視之規定,出租人不得因下列事由拒絕出租、施加不利條件或於廣告中為差別待遇:種族、族群(含原住民身分)、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、年齡、婚姻與家庭狀況、身心障礙、宗教信仰、社會經濟地位,以及是否申請或接受租金補貼

本服務設有「可申請租補」欄位供刊登者標示。以「不接受租補」、「限男/限女」等條件排除特定身分的刊登內容,可能違反前述規定,我們得逕行下架。

五、使用行為規範

使用本服務時,不得從事下列行為:

六、房源發布與下架

七、你上傳的內容

你上傳的照片與文字,著作權仍屬於你。為了讓服務能夠運作(顯示於搜尋結果、房源頁面、通知與地圖),你授予本服務一項無償、非專屬的授權,得於提供服務之必要範圍內重製、格式轉換(例如重新編碼為 WebP 並移除中繼資料)、儲存與公開傳輸該等內容。

此授權於你刪除該內容或帳號時終止,但技術上的備份可能在合理期間內仍暫時保有副本。

八、通知服務的限制

本服務的通知分為三種,可靠程度不同,請理解其差異:

通知的觸發條件為:新房源首次發布且符合你儲存的全部篩選條件。再次發布同一房源不會重複通知;儲存搜尋條件之前既有的房源不會補發通知。

電子郵件通知已啟用。系統會寄出密碼重設、信箱驗證與房源通知信;若寄信服務暫時無法使用,郵件通知設定與「忘記密碼」畫面會明確標示停用狀態,不會假裝已寄出。

九、費用

十、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

本服務以「現況」提供,我們不對服務的不中斷、無錯誤、資料不遺失作出保證。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我們不對下列情形負責:

本條款不排除或限制依中華民國法律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,包含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生的責任,以及消費者保護法所賦予消費者的權利。

十一、帳號終止

十二、服務變更與終止

我們得隨時新增、修改或停止部分或全部功能。若決定終止整體服務,將於合理期間前於站內公告,並提供資料匯出或取回的方式。

十三、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因本服務所生之爭議,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關於管轄之強制規定。

十四、條款變更

本條款可能修訂,修訂後會更新本頁最上方的「最後更新」日期。涉及重大變更時,我們會透過站內通知告知。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視為同意修訂後的條款。

十五、聯絡我們

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來信:
service@yusuo.app

個人資料的蒐集與使用,請另見隱私權政策